竹子在南方的民間使用廣泛,主要的用途可以分為下面的幾種。
裝水:將直徑較大的竹子砍成1.5—2米的竹筒,用削尖的長木棍將竹筒各竹節打穿,就成為裝水的容器。這種竹筒適用于營地與水源相距較遠時取水用。也可用較小的竹子做成小的裝水容器,配上塞,可隨身攜帶。
做鍋:直徑5厘米以上的竹子,把它砍成60—80厘米長的竹筒,竹筒的一端要有保留完好的竹節。用芭蕉葉或冬葉(熱帶叢林中的一種植物)卷成與竹筒長度相等的圓筒置于竹筒內,將淘洗干凈的米倒進筒內后,注入清水,水比米高10—15厘米,用樹葉或芭蕉葉把竹筒口塞緊,將竹筒口向上斜架于火上燒煮。因水傳熱,竹筒不會燒壞。通常40分鐘可煮熟米飯。用竹筒燒飯時,要經常轉動竹筒,讓其均勻受熱,若不要芭蕉葉或冬葉襯于筒內,同樣可以煮飯,飯燒好后需用刀將竹筒燒糊的部分削去,把竹筒劈為兩半,才能取出米飯。用竹筒燒菜燒水的方法與燒相似。燒菜時若需攪拌可用一根比竹筒長些的木棍操作。
做杯子、盆子:把粗細適度的竹子砍成長約15厘米,一端留有竹節,另一端砍成呈45度的斜面,用刀把面剝削光滑,遂成喝水或喝湯的杯子。制做時若把竹節處的竹枝留下一截,便可做成有把的湯勺。將粗大竹筒兩端的結留下。從竹筒三分之一處劃開,就是一個很好的裝菜盛湯勺的竹盆。
做床板:潮濕的地方露宿,可以砍一些粗大的竹子,將其砍成兩米長的竹筒,用砍刀在每一竹結把竹結砍破。砍破時應注意各結的刀縫不要在同一直線,各個竹結都被砍破后,用刀從竹筒的一側把竹筒剖開,加以踩壓就可以得到一塊竹排。2—3塊竹排(視竹子大小而定)便可鋪成一張床。若無大竹,用小竹若干根、逐一鋪平,用藤子或竹蔑綁扎牢固也可以做成床板。
捆物:選不太老的竹子,把富有韌性的竹子表皮劃出,按需要剖成適當粗細,即為竹蔑,用于捆物。多股竹蔑編織而成的竹蔑繩,可以用來攀登絕壁。
生火:竹子表皮含有油質、特別易燃。在野外下雨時找不的干燥引火物時,可將竹子表面水揩干,用小刀把竹子表皮刮削成細絲,作為引火物,效果很好。